如今,在许多人的眼里,婚姻不再是必需的。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更喜欢追求幸福和自由的生活。如果双方相处不好,很多人还是会选择离婚,如果你离婚,你就会签署离婚协议。那么签署离婚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上海起诉离婚律师的介绍。
一、签离婚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1. 必须是双方自愿的。
协议的一部分,如财产分割,由非自愿使用强迫或胁迫签署,是无效的。例如,财产协议的某些部分将不会被签署互相杀害,或者对方的亲属,强迫签署的部分。
2. 双方应当亲自签字,其他任何人不得代表双方签字。
3.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中国完全民事行为管理能力。
4.协议研究内容我们不能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如双方进行离婚,规定要求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部分条款存在违法了《婚姻法》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可以自由,是无效的。
5.不得进行损害以及他人的利益主要包括教育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没有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部分条款因损害了中国未成年学生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6.不得有其他违反社会治安良好风俗习惯的规定。
7.协议我们应当积极履行,协议进行具有中国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人民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根据申请法院强制要求执行。
8.本身份行为不得附加任何其他条件或时限。
9.结婚。
10.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双方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
二、离婚协议的性质
离婚和谈的性质拥有人身与财富方面的双重性,离婚方面的意义暗示和子女抚养权的行使、抚养费的领取等属于夫妻人身瓜葛的范畴,而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范畴。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三、离婚协议的内容
1.登记作为离婚是双方对于当事人的真实存在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发展共同学习生活,未与子女进行共同提高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教育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进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5.连带债权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6.向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经济援助的方式和期限;
7.不与子女同住的一方的探视权的实现方式和另一方的协助义务;
8.协议中应当规定的其他事项;
9.双方对于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风险协议书内容制作的时间。
以上分析就是中国上海起诉离婚律师为大家进行整理的关于企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问题,离婚协议一般来说都是要双方意思自治,出于双方自愿,而且必须由双方本人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而且需要是由于双方两个方面都是发展具有一定完全民事法律行为管理能力不同的人,还有一些什么社会问题欢迎咨询上海起诉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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