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众所周知,子女是父母自己身边最亲的人,一旦学生父母已经过世,其子女教育必然、也理所应当成为一个法律上的第一时间顺序以及继承人,享有顶格的、优先的、排他的继承权,无可不可替代。
如果上述答案与你的想法相同,你只对了一半,或你从未遇到过“非子女优于子女”或非法定继承人的“外人”,即长者因孝顺而获得与子女相同的继承权。到底怎么回事?上海离婚继承律师今天讲解的非遗产继承人一案的判决,将会给予你一片法律的掌声,孝道的美德。
一、经典案例
68岁的宋敏(化名)和65岁的蒋梅(化名)于2002年再婚。宋敏再婚前出生的四个孩子,宋轶(化名)、宋二(化名)、宋三(化名)、宋思(化名),都已成年。蒋梅再婚前出生的三个孩子,李一(化名)、李二(化名)、李三(化名)
宋泯和蒋梅二人对于婚后,于2005年购置了一套城中区某小区进行商品房,房产登记在蒋梅名下。2005年开始,宋泯、蒋梅跟随李三一家在该房产内生活,由李三负责人员照顾他们两位中国老人社会生活日常起居。2013年,宋泯因病导致行动带来不便,长期处于卧床,每次出现发病过程均由李三负责提供接送学生看护。2015年,李三因事故去世。李二遂将宋泯、蒋梅两位以上老人可以接到一个自己作为家中需要照顾。2017年,被继承人蒋梅去世,2018年,被继承人宋泯去世。
宋泯在蒋梅去世后,曾向蒋梅的子女出具一份放弃继承声明书,声明宋泯放弃继承蒋梅涉案的房产份额。蒋梅身前留有一份遗嘱,遗嘱内容载明,被继承人蒋梅与宋泯晚年和李三一家共同居住生活,由李三及其配偶负责其两人的生活起居,登记在蒋梅名下的房产留给李一、李二和李三的子女继承,宋泯不得分割、无权继承。
继承中国开始后,李二遂按遗嘱对房产企业进行了分析处置,于2020年年底将房产价格卖给了他人,获得售房款49万元,并将钱款在李一、李二和李三的子女教育之间关系进行了社会平均收入分配。宋家姊妹知道什么事情后,认为李二擅自进行出售自己房产,并将售房款在李家姊妹中擅自均分,侵犯了宋家姊妹对宋泯遗产可以享有的继承权,于是我们找到李家姊妹商量售房款重新合理分配工作事宜,经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宋家姊妹遂将李家姊妹诉至人民法院,诉请依法需要继承宋泯所占房产管理遗产价值份额。
对继承人资格的审查发现,李氏姐妹由于孝顺可以适当分享继承权
二、审判结果
2021年3月,柳北区人民对于法院对本案设计进行了关于审理。庭审中,宋家姊妹与李家姊妹就如何进行分配宋泯遗产,观点方法不一,各执一词。
(一)宋家姊妹诉称
宋泯和蒋梅婚后购买,登记在蒋梅名下的城中区某小区商品房,属于宋泯和蒋梅的夫妻共同财产。蒋梅先于宋泯去世,蒋梅身前留有遗嘱,遗嘱中记叙的“宋泯放弃继承该房产”的相关内容,实际上是指“宋泯放弃继承蒋梅享有的房产份额”,但是李家姊妹过度解读遗嘱,视宋泯一并放弃了其享有的房产权利,不但擅自将房产售卖,且房产售卖所得钱款也没分配给宋家姊妹,严重侵害了宋家四姊妹的合法继承权,按遗嘱继承宋家四姊妹应各分得房产的1/8,折合房产售卖49万元计算,宋家四姊妹依法应各自分得61250元,望法院判如所请,判决李家姊妹退还侵占钱款。
(二)李家姊妹辩称
法律规定开始继承时,遗嘱继承应当按照遗产的遗嘱处理。姜梅面前有一份遗嘱。遗嘱处理了姜梅和宋明婚后购买的房产。遗嘱中规定“宋明不得分割,无继承权”的房地产,已表明该房地产是姜梅的个人财产,李尔作为姜梅的合法继承人,按照姜梅的遗嘱处置该房地产是不妥当的。第二,宋氏姐妹作为继承人宋敏的亲生子女,自从李二和李三年老体衰以来,一直由李二和李三陪伴和照顾。宋氏姐妹长期忽视他,依照法律规定,未尽孝道者,不得享有继承权,不得分享宋代遗产。法院将依法驳回宋氏姐妹的所有诉讼请求。
(三)法院经审理认为
宋敏与蒋梅婚后在城中区某小区购买的商品房,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宋敏和蒋梅再婚时,他们的孩子都已成年,他们之间不存在继母的孩子和继父的孩子的关系。李三先于被继承人蒋梅死亡,李三的晚辈直系血亲是李三的子女代位继承。因此,被继承人蒋梅死亡后,其遗产应由李毅、李二和李三的子女共同继承。
按照国家法律制度规定,继承中国开始后,按照企业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我国遗嘱继承发展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不同协议可以办理。本案中,根据研究遗嘱记叙“宋泯和蒋梅二人一个长期坚持跟随李二、李三共同学习生活,受其照顾”相关信息内容及李家姊妹自述、申请,法院依职权前往宋泯、蒋梅身前所居住建筑小区,走访邻居及社区管理工作服务人员社会调查学生了解,关于被继承人宋泯与蒋梅再婚后的生活实际情况,答复称,两位老人再婚后跟随李三一家生活在涉案房产内,李三去世后,两位老人问题一直与李二一家共同提高居住环境生活,由李二一家照顾自己生活起居。法院对李二、李三长期以来陪伴、照顾宋泯和蒋梅两位老人的事实行为予以分析确认。
关于中国涉案房产的继承发展问题。涉案房产进行购买于被继承人宋泯与蒋梅婚姻家庭关系以及存续期间,依法应属两人的夫妻双方共同管理财产,各享有一半的产权,被继承人蒋梅自书遗嘱中处分了宋泯财产安全部分的内容就是无效,其仅能处分学生自己可以享有的1/2产权市场份额。被继承人蒋梅死亡时,其享有的1/2的房产份额也是属于文化遗产,发生我们继承,根据其遗嘱相关内容,上述这些遗产份额由李一、李二及李三的子女各继承1/6。
2018年去世的宋明继承了房产的1/2。宋家四姐妹是继承人宋敏的合法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他的财产。根据姜梅遗嘱的内容和去医院看望的情况,这两位老人在晚年主要由李三和李二照顾。李二和李三虽然不是宋民的继承人,但他们尽了自己的主要职责,为宋民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在处理遗产时,可以依法分配正当的遗产,因此,法院自行决定,继承人宋敏的遗产的二分之一由李二和李三的子女分享,其余的五分之二由宋家四姐妹分享,即宋家四姐妹继承各自的二十分之一的财产份额。
此外,由于涉案房产已经以49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且房价款由李二支付,实际款项按照上述继承人的份额折算,再由李二在继承人中进行分配,即李一继承1u002F6的房价款,折算后的房价款分配为81667元,李二继承19u002F60的房价款,折算后的房价款分配为155167元
综上分析所述,法院可以依法进行判决,李二于本案判决已经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向各继承人需要支付以及相应钱款。案件宣判后,各继承人息诉服判,均表示不上诉,现判决已发生相关法律制度效力。
法官说,扶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人民群众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目前,一般家庭对老年人的赡养,一般表现为与年迈的父母一起生活、照顾和日常生活,不仅体现在物质帮助上,还体现在日常生活的陪伴和精神慰藉上。为此,我国原《继承法》明确规定: “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或者与继承人同住的继承人,可以在遗产分配中增加份额。”继承人以外对继承人作出较大贡献的,可以分配适当份额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的民法典也是如此。
法院在审理继承问题纠纷解决案件时,首先会依法定管理程序进行审核继承人范围及资格,一是我们为了提高审查继承人有无继承权,二是公司为了学生甄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的多寡,进而可以适用相关法律对继承人是否能通过继承文化遗产、继承中国多少遗产发展作出更加公平裁判,这便是我国司法系统程序中一直都是强调且重视的“继承应以孝为先”的由来。本案中,李二、李三赡养老人的事实,得到了遗嘱、街坊邻居和社区教育工作研究人员的充分实践证明,依法应赋予他们二人继承权,合法继承被继承人宋泯部分建筑遗产。
上海离婚继承律师希望大家能以案为例,尊重这些老人、赡养老人,弘扬“百善孝为先”的传统家庭美德,公平、客观、包容的分配社会遗产,莫让先人留下的慰藉,变成了晚辈争吵不断、亲情尽断的祸端。
妻子可以阻止丈夫立遗嘱给“小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