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生活在互联网上非常多,很多事情都在网上做,购买食物,购物,支付费用等等,待在家里享受生活,此外,很多工作也在网上做,电子合同应运而生,与传统的纸质合同相比,电子合同是非常不同的,那么电子合同的形成规则是什么呢?接下来就由上海合同法律师为您讲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电子合同订立规则
1、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通过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进行或者没有其他组织形式。
2、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有形地表达所包含内容,并且可以随时出于查询目的访问的数据电文应被视为书面形式。
3、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署确认函,签署确认函时合同成立。
4、一方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另一方选择商品、服务并成功提交订单的,合同成立。
二、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可以生效的地点为合同关系成立的地点。
1、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营业地为合同成立地;没有主要营业地的,收件人的住所为合同成立地。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2、第512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交付货物,以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3、电子合同的标的是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证书或者实物证书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的时间;如果上述证书未规定时间或规定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则以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为准。
三、电子合同订立规则
1、电子合同的履行方式
在电子合同中,需求方的履约义务主要是货币支付,支付金额应与供应方的交付形成对价,这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直接体现。当有证据表明供应商的交付属于合法的单方面行为时,可以免除需方对待付款的义务,如赠送无偿礼品。如果合同标的属于电子信息等无形资产中具有非常明显共享特征的产品类型,并且在先使用后付款的基础上成功履行,则一方当事人很有可能在此后履行交货义务,另一方当事人逃避付款义务,从而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可以允许发送人在收件人对付款作出处理之前不充分履行义务,或者建立电子控制,条件是已经存在的收件人的合法权益不因此受到侵害,而且合同规定了付款处理方式之后,收件人就可以接收和使用信息。在现行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经协商一致,采取合同规定的预付款、押金等方式来缓解这一问题。
2、电子合同订立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电子商务合同订立的法律制度效力与纸质版的书面劳动合同订立的法律行为效力一样。依据《电子签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民事经济活动中的合同管理或者通过其他相关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之间可以根据约定使用企业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中国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传统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第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一个满足我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原件形式发展要求:
(1)能够进行有效的工作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学生随时调取查用;
(2)能够可靠地保证内容物自最终形成时起保持完整和不变。 但是,在数据报文的交换、存储和显示过程中,数据报文的背书和形式的改变并不影响数据报文的完整性。
(3)电子合同是属于相对来说比较常见的一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双方当事人以电子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要了解一下合同的具体研究内容,这样我们才能得到更好的维护管理自己的个人信息权益,那么中国电子商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四、电子商务合同的特征分析是什么
1、电子合同是一种具有民事法律问题行为
电子合同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当事人或多方民事主体通过电子手段确立、变更和终止财产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一种新的合同形式。 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有关规定,电子合同是以财产为目的的协议,其中列出了广泛的商业性质的关系。
五、电子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1、电子合同交易主体的虚拟化和广泛化
电子商务合同订立的整个教学过程所采用的是电子产品形式,通过企业电子邮件、EDI等方式方法进行分析电子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等。这种合同方式大大地节约了交易时间成本,提高了中国经济社会效益。电子合同的交易市场主体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国家自然人和法人及其发展相关研究组织,这种交易活动方式当然需要学生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完善信用保险制度,让交易的相对人在交易前知道对方的资信状况,在世界各国经济文化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权益必将成为一种无形的财产。
2、电子合同管理具有信息技术化、标准化的特点
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它不同于传统的合同形式,电子合同的整个交易过程需要一系列国际和国内的技术标准来规范。 例如: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这些具体标准是电子合同存在的基础,没有相关的技术和标准电子合同就无法实现和存在。
3、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电子合同具有书面法律效力。随着电子合同的发展,许多国家已经意识到用法律来确定电子合同效力的必要性。贸易法委员会通过了《电子商务示范法》。该法指出:由于数字信息具有未来被引用的可能性,足以承担书面文件的任务,不能仅仅因为采用的信息是数字信息就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2)我国《民法典》已将中国传统的书面劳动合同管理形式扩大到企业数据进行电文形式。该法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表达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通过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商务数据作为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方法能够提供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语言形式。这实际上已赋予了电子技术合同与传统经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制度效力。
五、电子签名的有效性和电子合同的建立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电子合同在传统概念下不一定有书面的形式文本,此时所谓的签名印章也有了新的概念和方式,这就是电子签名。
2、随着我国电子签名确认企业技术发展问题的解决,需要从法律上给予其认可,确认其效力。目前,国际上已普遍通过建立一个电子商务认证服务中心,对电子文书的真实性方面进行研究证明和鉴定。《电子商业示范法》第七条已经对签名这一概念定义我们进行了拓宽,电子签名也包括中国在内。
3、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已规定了有关伪造、变造、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印章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犯罪。如果在司法解释中将公文和印章的概念加以扩大,扩展到电子签名,利用电子合同开展贸易就可以真正进入实施阶段了。
4、经协商,债务人仍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收回债务。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提起诉讼。
5、《中华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国环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进行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相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社会其他企业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明确的主张、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内,受诉讼人民法院管辖。
电子商务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数据传输技术方式进行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信息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使用时间。电子工程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经济或者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以上就是上海合同法律师您讲解电子合同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咨询上海合同法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上海合同法律师带你飞:合同签订 | 合同法的试金石:上海合同法律师 |
生态责任与合同法的融合:上海合 | 跨国辉煌:上海合同法律师浅谈区 |
可持续金融与合同法的共舞:上海 | 社交媒体与合同法的交融:上海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