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未经授权出售版权作品是侵犯他人作权的行为。有哪些是侵犯版权的违法行为呢?侵权要负哪些责任?上海市版权律师为您解答。
侵犯版权是一种违法行为,违法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责任如下:
1.侵权人侵犯作权或者与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赔偿侵权人的非法收入;
2.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不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处受害人50万元以下的赔偿金额;
3.侵犯他人版权的,应当予以处罚和警告。根据具体情况,侵权人可以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一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一)故意删除或者变更作品、布局设计、表演、录音录像产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但因技术原因不可避免的除外;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布局设计、表演、录音录像产品或者广播、未经许可删除或者变更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作权人许可发表的作品;
(2)未经合作伙伴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发表为自己的作品;
(3)未参与创作,为个人名利签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抄袭他人作品;
(6)未经作权人许可,以展览、制作视听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
(8)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像产品的作权人,除本法另有规定外,表演者或录音制作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录音产品的原件或复制品;
(9)未经出版商许可使用出版书籍和期刊的布局设计;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公开传输或录制表演;
(11)其他侵犯作权和与作权有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