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水企业进行自查。各供水企业要进行水量核定,将产销量失常的用户进行重点布控,逐一进行排查。对于隐蔽较深的偷水户,要采取技术侦查手段,确定目标后及时锁定证据,移交市水务局处理。

2.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各供水企业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管理,杜绝人情水、回扣水现象的发生,本次检查发现此类情况按照伙同非法用水户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置。
3.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水务执法部门要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接到一起,查处一起。对举报者实行保密,并按规定给予奖励。
4.全面建立联动机制。水务执法部门和各供水企业保持24小时联络,设立指定联系人,合理调配侦查力量,随时对供水企业进行走访。做到早发现、早取证、早处罚,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