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有时候很难获得一些直接证据(比如书面签名的借据等。),所以电话录音可能是一个简单有效的补充证据。因为电话录音是在对方不知道或者不知道你的真实意图的情况下进行的,对方不会防范或者警惕性不强,所以很容易收集证据。这种方法可以在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考虑。上海权威离婚律师带你看看离婚时电话录音证据的收集。
应当强调,合法获得的电话录音是有效的。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录制取得的材料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法复〔1995〕2号)表示,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录制谈话是违法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法院应当确认合法取得的私人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录制的材料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自然无效。
那电话录音怎么有效呢
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录音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承担义务的一方
只有债务人(债务人)的演讲才能对他自己具有约束力。在实践中,有些人不承认被录音人是他自己。此时,您应及时申请司法评估,但您应提前支付评估费(费用非常昂贵,一般按分钟收费),最终评估费用由法院判决(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当然,电话号码最好是被录音人在电信或移动公司注册的号码。
2.电话录音必须充分反映债权债务或其他民事权利义务
例如,如果是欠款,则录音应允许债务人充分说明欠款的具体金额和背景。金额最好具体到个位,越具体越好,越准确越好。
3.电话录音应真实完整
录音证据不得剪辑、编辑或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不得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一致性。有时,录音机会故意引导对方回答一些问题,然后进行技术编辑,以获得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它是真实的,它也是无效的。
4.电话录音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思
也就是说,被录音的人不得被迫或被胁迫录音。任何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获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因此,他们在录音时应该注意言行和态度。语气必须善良。
5.电话录音的获取方式应当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法院不能通过同意结婚的录音来判决结婚(因为婚姻法规定婚姻是自由的)。私人住宅窃听设备的录音一般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
6.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录音机或手机录音后,不要删除录音机或手机中的录音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如果对方有异议,法院或评估机构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存在问题。此外,录音后,应整理成书面材料,并雕刻成CD(法院需要)。
7.电话录音可公证
在公证人面前打电话录音,公证处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公证的证据明力高于一般证据。公证录音可以被法院认定为未剪接,公证费用不高。
总之,如果没有直接证据或现有材料作为复印件,可以考虑电话录音或现场录音。录音前不要惊吓蛇。同时,我们必须整理材料,选择需要录音的关键内容,不要错过关键细节。这样想:对手不可能给我们第二次机会。准备好录音设备,不要记录很长时间,但录音失败。说话时的态度。语气必须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