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营业执照要不要负连带责任
因为营业执照是市场经营者的身份证件,经营者必须在营业执照范围内从事相关业务,因而借出营业执照扰乱了正常的市场准入秩序,属违法行为,贷款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依法成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颁发营利性法人营业执照。颁发营业执照日期为企业法人成立日期。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应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第七条依法成立。企业营业执照出具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企业营业执照应载明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更改公司营业执照所载事项的,公司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变更。
二、是如何承担连带责任。
在民法上,权利人可以要求部分连带责任者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所有的连带责任。承担责任的连带责任者,应当向其他连带责任者追偿。
如果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承担共同责任,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权利人有权要求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
共同负有责任的人按其责任的大小来确定,很难确定责任大小,平均承担责任。如果共同责任者实际承担的责任大于自己的责任份额,则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者追偿。共同债务由法律或当事人商定。上海知名刑事律师